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辽煤管监一〔2019〕41号
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3月2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黄玉治局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讲话精神,结合《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14号)要求,按照省煤矿安监局《2019年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辽煤管局发〔2019〕1号)的总体部署,省煤矿安监局决定在全省煤矿开展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现将《全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2019年5月5日
全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煤矿瓦斯防治水平,全面检查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严密防控瓦斯风险。通过抽采达标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委局联合下发的《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要求,切实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实现瓦斯抽采达标,有效防范遏制煤矿瓦斯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时间段。
上半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下半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15日
三、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范围是全省所有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
四、检查内容
《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
1.抽采系统建设、抽采制度建设情况;
2.抽采设备设施配备、机构队伍建立情况;
3.抽采工程规划与计划编制、工程设计与施工情况;
4.瓦斯抽采、计量和指标测定、参数测定情况;
5.抽采达标评判情况;
6.其他抽采达标工作。
五、工作方式及安排
(一)工作方式
采取煤矿企业自查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听取煤矿企业汇报、查看内业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工作安排
抽采达标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自检自查阶段(时限15日)
由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所辖煤矿组织自检自查,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形成抽采达标专项检查“两清单一报告”(问题整改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自检自改报告)。
2.第二阶段:检查和抽查阶段(时限20日)
省煤矿安监局对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逐矿进行检查;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进行检查,省煤矿安监局进行抽查。
3.第三阶段:整改和总结阶段(时限10日)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和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抽采达标专项检查问题组织监督、落实、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六、检查工作分工
省煤矿安监局负责检查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和抽查地方煤矿;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检查地方煤矿。
省煤矿安监局成立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杨 良
副组长:张 宏
成 员:崔忠会、张冬、韩松及驻省属国有企业督导组
联系人:崔忠会 电话13889101716
检查区域:沈煤集团公司 抚矿集团公司 阜矿集团公司
第二组:
组 长:栗荣良
副组长:李忠林
成 员:耿文涛、李伟、才超及驻省属国有企业督导组
联系人:李 伟 电话:13889100175
检查区域:南票煤电公司 抚顺市 铁岭市 锦州市 阜新市
第三组:
组 长:梅树海
副组长:石红军
成 员:李 波 宦金钟 李秀昆 闫鹏宇及驻省属国有企业督导组
联系人:宦金钟 电话:13840128731
检查区域:铁法能源公司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煤矿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所辖煤矿要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并研究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全面提高矿井瓦斯抽采水平。
2.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对不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或抽采效果达不到要求仍然安排采掘作业的工作面,坚决予以停产处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在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组织执行、监督考核等各方面的责任。
3.实事求是,深入总结。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要求对所辖煤矿进行自检自查,结合省煤矿安监局检查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本企业、本地区的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经验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不得回避或掩盖,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整改,形成上半年和下半年抽采达标专项检查总结材料,分别于2019年7月5日,2019年12月20日前报省煤矿安监局。
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报送:崔忠会 13889101716 邮 箱:cmh555555@163.com
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李 伟 13889100175
邮 箱:lnsmtjl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