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矿山安监局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 矿用自救器实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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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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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增强全局监管执法人员应急避险自救能力,省矿山安监局于2026年10月12日在局机关开展矿用自救器佩戴和使用实操培训。在培训教师示范指导下,参加培训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演练,熟练掌握自救器佩戴和使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