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14”群众匿名举报的公告
关于“4.14”群众匿名举报的公告
2026年4月14日,我局收到群众匿名举报:蒲河煤矿掘进准备队副队长邵某某没有掘进机特种作业证,无证操作综掘机造成安全隐患。掘进准备队队长薛某某了解无证事实,包庇该行为。因举报人为匿名举报,为落实有关举报奖励事宜,现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及时通知其办理领取奖金手续。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的规定,请该匿名举报人于2026年8月30日前与我局联系。若到期未与我局联系则视为放弃奖励。
联系人:韩笑冬 电话:024-86872530、86879522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