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变更的公告
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规定,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要求,经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依法定程序审核,同意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新增授权签字人由洋、唐治燕、姜丽堃,授权签字领域为资质认可批准的全部范围。
现予公告。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