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中矿检测(辽宁)有限公司、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延期的公告
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规定,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要求,经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依法定程序审核,同意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延期,资质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3日;同意中矿检测(辽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延期,资质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9日;同意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延期,资质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9日;。
现予公告。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