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公告2026年第15号
关于吊销和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的公告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关于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平煤矿“2·13”一般其他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辽〔2026〕42号)中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决定的要求,依法吊销邓庆鹏等3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暂停刘玉昌等3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吊 销:邓庆鹏(证号:211203********1578)
祝文德(证号:211203********0559)
廖 恒(证号:211203********0059)
暂停3个月:刘玉昌(证号:210212********2515)
崔宏威(证号:211203********0556)
李尧建(证号:211203********2512)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