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省矿山安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学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全省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 强化依法行政,提升监管执法质效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方向。全面梳理规范权责事项清单,依法公开监管执法主体信息,制定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组织开展全省矿山安全监管系统执法文书互查。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现场检查频次同比下降基础上,行政处罚力度有效提升。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出台矿山安全监管行政检查、联合执法检查、信息共享机制等执法制度,有效破解执法不规范、重复检查等问题。制定安全生产专家经费管理等工作制度,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制约。严格法制审核,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信息。使用国家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执法检查公告和电子廉政卡制度,强化对执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四是强化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开展矿山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持续强化问题隐患查处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二) 强化普法宣传,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监管检查、行政处罚过程,通过事前释法、罚中说理,向矿山企业普及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强化新法规新标准宣贯,印发《煤矿安全规程宣贯工作方案》,召开全省视频宣贯会议,邀请《规程》总宣讲人开展权威解读,推动《规程》在全省有效贯彻执行。二是深化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矿山企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两办《意见》和“八项硬措施”。局领导班子深入各地区、各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发放《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普法宣传品。三是强化媒体宣传。在《应急管理报》《煤炭报》和辽宁新闻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报道,营造矿山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四是强化以案示警。组织矿山企业收看全国矿山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召开全省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公开发布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做到“通报一起、警示一片”,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三)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一是夯实法治理论基础。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完成法治在线培训,全面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举办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继续教育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通过“法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等重要执法依据运用能力。组织开展执法文书比武活动,推动执法人员提升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三是强化法律顾问保障作用。通过列席会议、书面审查等方式,为行政处罚、文件制定、合同拟定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在依法决策和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四)强化政务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修订完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依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实现办理流程透明规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指引。二是建设“清风”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矿山安全监管服务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线下受理、政策解读和业务咨询。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杜绝审批人员在审批大厅外私自线下收件发件,确保行政审批廉洁、规范、高效运行。三是提升线上服务便利度。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办件材料电子化,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变更等高频事项,全面实行线上申报,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性与获得感。
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 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内容,坚持领读领学,开展专题研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学习成效。
(二)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规范行政执法政策文件和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政策解读,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亲自谋划部署,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专项行动材料亲自审核把关,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重点部署,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 强化民主集中,防范决策风险
坚持重大涉法事项集体研究,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研究年度执法计划等涉法事项,局务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处罚、举报案件核查等事项,确保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实施。
三、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同时,仍然存在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质效有待提升。推动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不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仍时有发生。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学习不深不透,存在运用法律法规不够精准等问题。三是执法科技赋能不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开展风险研判、违法行为智能识别方面有差距,远程监测、非现场执法工作还需不断强化。四是监督指导市县部门执法工作有差距。部分执法部门执法检查针对性不强,执法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 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健全执法制度机制
聚焦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健全完善矿山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政策文件宣传解读,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强化普法宣传力度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为重点,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推动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管执法深度融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
(三)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推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涉企行政执法制度,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衔接,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四)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加强对市县监管部门执法监督指导,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风险研判,细化检查方案,坚持“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共享,提升联合执法工作质量。加强矿山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应用,实现精准监管、高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