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公告2026年第6号 关于吊销和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的公告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关于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隆矿“1·18”一般顶板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辽〔2026〕19号)中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决定的要求,依法吊销刘金壮等3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暂停李生等5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吊 销:刘金壮(证号:230223********3055)
邵 奇(证号:211203********2014)
张 可(证号:211203********4078)
暂停3个月:李 生(证号:211203********4018)
王 冲(证号:211203********1012)
李 广(证号:211203********0015)
陈 达(证号:211203********4534)
赵 亮(证号:211203********2016)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