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属国有煤矿皮带运输系统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省属国有煤矿皮带运输系统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辽煤管监一〔2020〕82号
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深刻汲取重庆松藻煤矿“9·27”皮带燃烧重大事故教训,推动省属国有煤矿进一步强化皮带运输管理,消除皮带运输系统事故隐患,按照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和部署,2020年11月,由省煤矿安监局驻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安全督导组牵头,采取了独立检查或与企业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煤矿井下皮带运输专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45条,督促煤矿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消除煤矿皮带运输事故隐患。
一、专项检查的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全省国有煤矿及其上级公司能够认真吸取重庆松藻煤矿“9·27”皮带燃烧重大事故教训,各企业及所属煤矿均开展了井下皮带运输系统的专项检查和自检自查,落实了皮带运输安全管理和检查责任,投入和更换了一批皮带运输安全保护的设备和设施,进一步提高了皮带运输的安全保障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145条隐患问题,其中,铁法煤业集团公司14条、沈阳焦煤股份公司41条、抚顺矿业集团公司(老虎台矿)81条、阜新矿业集团公司(恒大煤矿)9条。从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看,一些省属国有煤矿及其上级公司在煤矿井下皮带运输安全的重视、投入、管理、检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安全生产投入不及时。
一是受煤炭价格和销售形势等的影响,有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影响或降低了对皮带运输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投入,林盛煤矿现在还有7条皮带运输机安全保护装置不能使用,正在购置中;二是有些煤矿的上级公司把所属煤矿提取的安全费用统一到公司专用账户管理,造成审批慢,投入使用慢,截止10月末,有的煤矿安全费用使用完成率还不到30%,致使纳入安全费用的皮带保护设施、装置不能及时得到投入使用。
(二)对井下皮带运输系统的安全重视程度不足。
一是企业或煤矿在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中,只重视灾害治理、工作面安全检查,忽视了对井下皮带运输系统的安全检查。二是对井下皮带运输系统各项保护装置重视不够,存在井下皮带运输机沿线急停闭锁装置不使用、不完好;洒水装置失效或水量不足;防打滑、防跑偏、烟雾保护、堆煤保护装置失效;机尾部撕裂保护装置设置位置不正确;皮带磨损严重等问题。
(三)井下皮带运输机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有些煤矿存在井下皮带运输机的安装、使用、维护权责不清,安全责任不明确,缺少奖罚措施。安装单位只管安装,不管使用;使用单位只管使用,不管维护;维护单位对皮带运输机的维护不到位,造成推诿、扯皮,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三、 有关要求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省各类煤矿及其上级公司,要深刻吸取省内外今年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对照事故教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堵塞安全生产漏洞。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加大皮带运输设备及相关井下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保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坚决不生产。
2.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针对此次井下皮带运输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国有煤矿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地方煤矿以此为鉴,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国有煤矿皮带运输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并督促隐患问题的整改。
3.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今年年末是“十三五”收官的关键时期,明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各企业要以此次国有煤矿皮带运输专项检查问题对照整改为契机,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开展煤矿全方位的检查和排查,强化灾害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煤矿事故发生,为“元旦”和“春节”期间实现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