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矿安规范 2026 1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6-07-31
效力状态:有效
各市、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着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时 效性,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有关要求,省矿山安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失效)的省矿山安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废止(失效)的省矿山安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 1 |
辽安监管一〔2011〕145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
| 2 |
辽安监管一〔2016〕9 号 |
关于印发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 |
| 3 |
辽安监管一〔2016〕29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
| 4 |
辽安监非煤〔2017〕12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5 |
辽安监管一〔2015〕129号 |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尾矿库预警机制(试行)的通知 |
| 6 |
辽矿安监一〔2024〕88号 |
关于印发《辽宁省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