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实行统一编号和式样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安监管一〔2012〕32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2-03-02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实行统一编号和式样的通知
各市、绥中、昌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评审组织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安监管一〔2012〕145号)精神,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的管理,经请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同意,我省从2012年起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实行统一的编号和式样(见附件1、2)。对2011年底前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不再补办,待3年有效期满经复评合格后,颁发新证时再进行统一编号。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3月2日
备注:此件由原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