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尾矿库预警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安监管一〔2015〕129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5-08-05
效力状态:有效
各市、绥中、昌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预防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建立尾矿库预警机制(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尾矿库预警机制的重要意义
尾矿库属于重大危险源,一旦遇到台风、暴雨、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应对不当极易引发溃坝、漫坝等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保护造成严重威胁。探索建立尾矿库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警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尾矿库企业相关责任人,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预防处置工作,对于增强尾矿库防范自然灾害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安监战线必须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发展的安全思想,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预警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灾害的发生。
二、尾矿库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
(一)尾矿库预警级别和发布范围
尾矿库预警级别分为橙色、红色2个级别,分别对应气象灾害预警的橙色、红色等级,红色为最高等级。预警信息包括台风、暴雨、雷电大风3种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由省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发布,发布范围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尾矿库应急响应措施
当省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尾矿库企业有关责任人即按照相应的预警级别,采取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要加大巡查频率,加强监测,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降低库水位,扩大调洪库容,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确保坝体稳定。
(2)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3)要检查防汛装备、物资的准备情况,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必要时立即组织转移下游居民和有关人员。
(4)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关责任人要对尾矿库防汛工作进行调度和督导,及时掌握防汛情况。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和指挥防汛及应急救援工作。
2.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要停止排放尾矿,派专人24小时巡查和监测,采取断然措施,降低库水位,扩大调洪库容,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确保坝体稳定。
(2)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要到工作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3)要检查防汛装备、物资的准备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4)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要立即组织转移下游居民和有关人员。
(5)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责任人要赶赴现场督导和指挥防汛及救援,并及时向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三、尾矿库预警机制工作职责
1.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区建立和完善尾矿库预警机制,做好尾矿库防汛工作;各有关市(含绥中、昌图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尾矿库预警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
2.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据预警级别,各地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导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做好尾矿库防汛工作;尾矿库企业要依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做好尾矿库防汛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3.相关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相关负责人发生变化和手机号码变更的要及时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对相关责任人手机畅通情况进行核查。
4.每年4月30日前,各地区要将本地区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手机号码重新核报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
尾矿库是非煤矿山防汛工作的重点,又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一要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监管”工作,以“头顶库”为重点,切实抓好尾矿库综合治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升尾矿库安全防范能力。二要加快推进尾矿库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进度,对专家提交的“会诊”报告和整改建议要督促尾矿库企业整改到位。三要强化尾矿库风险分级监管,对高风险尾矿库要全覆盖、零容忍,严防死守,实行重点监管。四要充分发挥“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平台的作用,实时公告政府关于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
五、进一步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尾矿库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抓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三个务必”。一是务必做到警钟长鸣。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教训,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二是务必做到精准施策。要针对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精准措施,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着力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消除隐患。三是务必做到真抓实干。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发扬求真务实和敢于担当精神,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抓好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尾矿库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5日
备注:此件由原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