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与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我省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提升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与生产工艺先进性,有效预防和减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效发展,根据《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与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矿安〔2022〕82号)、《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矿安〔2024〕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非煤矿山行业实际,现决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与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聚焦非煤矿山领域能够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优化生产效率、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技术与装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 非煤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
非煤矿山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涵盖露天矿、地下矿智能监控与调度技术。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水、火、顶板、边坡、尾矿库溃坝等)防治技术。
非煤矿山实时监测预警技术,如边坡变形监测、尾矿库水位及坝体位移监测技术。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包括地下矿应急逃生、露天矿边坡应急处置技术。
2. 非煤矿山先进生产工艺装备
非煤矿山高效安全开采装备,如露天矿大型智能采装设备、地下矿无轨开采装备小型撬毛台车等。
非煤矿山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装备,涵盖共伴生矿产资源提取、低品位矿利用装备。
非煤矿山智能化掘进/运输/提升装备,如地下矿智能掘进机、露天矿智能运输车辆、小型撬毛台车等。
非煤矿山环保达标型尾矿处理及固废利用装备,如尾矿干排、尾砂制建材装备。
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相关装备,符合《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的智能装备与机器人,如非煤矿山巡检机器人、智能分拣装备。
其他先进非煤矿山安全防护装备。
二、征集要求
1. 申报主体:非煤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的申报主体应为技术研发单位(如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企业等);非煤矿山先进生产工艺装备的申报主体应为装备制造厂商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企业。
2. 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参照《非煤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指南》(附件1)或《非煤矿山先进生产工艺装备申报指南》(附件2)填报相应材料,详细说明技术/装备的基本信息、核心技术特点、安全性能与先进性优势、已应用案例及效果、推广前景等,涉及智能化建设、绿色勘查的技术装备需说明与相关国家文件要求的契合点。
提供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鉴定报告、专利证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用户应用证明、企业资质文件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属于国家推广目录相关技术装备的,需提供对应目录条目佐证材料。
其他要求:同一技术或装备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列入国家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目录且无重大技术升级的,无需重复申报。
三、有关事项
1. 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0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管三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含申报表及支撑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申报单位+技术/装备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309688131@163.com。
2. 组织动员:请各市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技术研发单位、装备制造企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3. 责任声明: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行为,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行业信用记录。
联系人:王野 联系电话:024-86890139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
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
2. 非煤矿山先进生产工艺装备申报表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