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关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