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编辑: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楼211室;邮编:110032;电话:024-86879968;传真:024-86879780;电子邮箱:bgs.mjj@l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煤矿安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全省煤矿安全监管重点工作,通过进一步丰富发布内容、创新发布形式、严把发布质量、优化栏目设置等方式,有序推进《条例》的实施,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分别发布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45条,通知公告煤矿安全监管重要信息40条,执法和服务事项类信息36条等,截至12月底,省煤矿安监局通过官方网站和“两微”平台,共计发布公开信息2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及相关文书格式,提高答复效率。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予以公开3条。无复议和诉讼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三是及时通报公开信息统计情况,通过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信息报送数量和时限,定期通报处室信息完成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2022年共计发布公开信息280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成新网站新系统的更迭使用,新网站采用安可设备和系统,有效消除了可能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二是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完成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网站安全等级评级工作,确保平台安全可靠;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对拟发布的信息,严格落实承办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和法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发的多审制度;四是加强已发布信息的复查纠错,安排专人对存在问题的信息及时清理、修正,保障政府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每月通报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运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是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各部门公开意识还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还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群众参与意见征集积极性不高,宣传和社会互动较少;三是局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不够丰富,数量不够充足;四是政策解读率还要进一步提高,解读形式有待丰富。

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着眼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针对存在不足,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不断深化政民互动三是加强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完善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实效做优政策解读提升服务质效;是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2023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