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政策

编号:2025043016444159865浏览数:53

姓名

张策

留言时间

2025-04-30 16:44:41

留言内容

灯塔市灌区服务中心,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部门是否应该给予财政全额或差额定额拨款。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05-20 17:50:46

回复内容

咨询人:

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咨询的问题反馈如下:

1.事业单位类型和财政补助方式由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确定。目前,省本级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完成,事业单位类型尚无明确对应关系。

2.根据省直编制主管部门批复的编制文件,目前,省本级事业单位人员分为财政全部补助编制人员、财政部分补助编制人员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财政全部补助编制人员的人员类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全部由财力全额保障;财政部分补助编制人员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的人员类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由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和单位资金收入安排。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条相关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市直事业单位的预算单位类型和财政补助方式等情况,应由属地的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共同确定。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处理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回复点评
我的意见
*
查询码
*